简述"一国两制"伟大构思的形成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9 22:11:48

~那是邓伟人~觉的要是硬收回来有点难~这样呢~首先把主权弄回来再说~以后的事都是家里的事了~再慢慢摆弄~~~~~我认为这是中国儒家思想用到了最高的境界!!!

思想形成:邓小平提出的“一国两制”不是偶然的。他的这个想法开始于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,逐渐形成于这次会议之后。总的说它是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事求是路线的产物,是中共的和平统一祖国这一战略方针的重大发展。

第一阶段: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开始,并以这次会议为标志,是和平统一祖国这一战略方针的最后确立,“一国两制”思想开始形成中。

一九七八年十一月,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,邓小平在接见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罗伯瓦克时,即曾提出:“和平统一实现以后,台湾可以保持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制度”。

一九七八年十二月,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:“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,台湾回归祖国怀抱的前景已进一步摆在我们面前”。

一九七九年元旦,我人大常委会《告台湾同胞书》提出:“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,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,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,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,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,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”。并建议两岸恢复通商、通邮、通航。

一九七九年三月,邓小平在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时说:“我们始终考虑到台湾的特殊地位,不改变那里的社会制度,不影响那里人民的生活水平,甚至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拥有广泛的自治权,拥有自卫武装力量。当然不能有两个中国,也不能有一个半中国”。

构想:从一九八一年九月叶剑英委员长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开始,并以这次谈话为标志,是和平统一祖国的各项具体方针政策的全面阐述。“一国两制”的概念正式提出,“一国两制”的构想基本形成。

一九八一年九月底,叶剑英委员长在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中说:“国家实现统一后,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,享有高度的自治权,并可保留军队”,“台湾现行社会、经济制度不变,生活方式不变,同外国的经济、文化关系不变。私人财产、房屋、土地、企业所有权、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”。

一九八二年一月,邓小平在接见一海外朋友时说:“九条方针(按:指叶剑英委员长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)